朗读
根据《宁波市工伤预防工作试行办法》(甬人社发〔2019〕108号)文件、《宁波市2020-2021年度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区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鄞州区2020年工伤预防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
一、2020年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条件
已经在宁波市鄞州区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下用人单位可以申报:
1、2019年矿山、冶金、建材、化工行业发生职业病的用人单位;
2、2019年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发生工伤事故超过15起的用人单位;
3、2019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职工参保人数在500人以上,每年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且台账完整、能发挥工伤预防示范作用的用人单位。参加省、市、区产业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单位将优先考虑。
二、2020年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时间
自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之日起至8月28日内申报。
三、2020年工伤预防项目申报程序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人力社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renlishebaoju/20200824/287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