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专家对2019年第十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2019年11月18日。
申报企业对审查意见有疑义需要申诉的,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向我局申诉,书面说明材料对原申报资料进行解释,但不得增加新材料。企业应于2019年11月18日前将公示中要求的核查事项和申诉材料上报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2019年11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315100
联系电话:87419089
附件:2019年第十一批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情况汇总表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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