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甬劳社医[2006]150号)文件精神,经审查核准,重新确认下列47家医疗机构为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奉化市人民医院
奉化市中医医院
奉化市溪口医院
奉化爱伊美医院
奉化市莼湖镇卫生院
奉化市妇幼保健院
奉化市江口街道卫生院
奉化市西坞街道卫生院
奉化市大堰镇卫生院
奉化市锦屏街道广平社区卫生服务站
奉化市锦屏街道奉中社区卫生服务站
奉化市锦屏街道居敬社区卫生服务站
奉化市锦屏街道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奉化市中医医院北大院医务室
宁波市安康医院
奉化新桥骨科医院
奉化康复医院
奉化市松岙镇卫生院
奉化市裘村镇卫生院
奉化市莼湖镇卫生院吉奇分院
奉化市尚田镇卫生院
奉化市大堰镇卫生院董李分院
奉化市溪口医院跸驻分院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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