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民政办)、财审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提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21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16号)等部署要求,现就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关补助政策明确如下:
一、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镇(街道)建设的综合性公共养老服务设施。对于2021、2022年试点建设并经验收合格的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根据其实际建设投入情况且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其中,市级财政承担30%,区财政按照1:1予以配套。同一机构不可重复享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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