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更多的技术转移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在我区开展成果转移转化,加快科技成果向我区集聚,根据《鄞州区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科〔2024〕20号),现组织开展鄞州区2024年度优秀合作单位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分类
优秀合作单位奖励是指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下属的技术转移机构(以下简称“技术转移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与我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服务,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经费奖励。
本通知所指技术转移机构是指配合鄞州科技大市场开展工作,整合推介所在单位的优秀人才、科研资源和优质高科技项目到我区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技术转移机构。
本通知所指产业技术研究院是指宁波市重点引进的,整合推介合作共建单位的优秀人才、科研资源和优质高科技项目到我区并取得明显成效的研究院。
二、奖励条件及标准
1、奖励条件
(1)当年度通过平台与我区企事业单位签订技术合作项目不少于3项且合同成交额不少于100万元,或合作项目不少于1项且合同总成交额不少于150万元(区级技术创新挑战赛项目除外);
(2)积极参与和配合我区开展的科技合作对接交流活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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