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培育扶持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好、产业带动作用大的在孵企业,根据《鄞州区科技双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科〔2022〕29号)要求,现开展绩效贡献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鄞州区科技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两类平台内在孵企业,不包括“一事一议”企业和各级引才工程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参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应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导向,重点支持数字产业、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未来产业等符合鄞州区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企业;
2.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初创企业);
3.2022年度主营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4.拥有有效知识产权(除商标外)1项及以上。
(二)企业有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
1.有偷、骗税等行为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3.有环境等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三、评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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