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22〕124号)、《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23〕35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区经信局审核,现将拟推荐为2023年度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期为2023年4月7日至4月10日。如有异议,请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89296923)。
附件:拟推荐为2023年度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xls
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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