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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区科技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健康发展,提升平台运作能力与管理水平,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孵化环境,为鄞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标杆区贡献科技力量。现组织开展2022年第二批科技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型
区级科技众创空间、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
二、认定条件
详见《鄞州区科技双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科[2022]29号)。
三、申请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拟申请认定区级双创平台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填写《鄞州区科技双创平台专项资金申请书》(附件)(统一封面)、《鄞州区科技双创平台认定申请表》(附件);
2.运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场地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委托管理)协议复印件;不同功能区域图片三张以上。
4.专职管理人员社保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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