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科委、工业园区发展服务办,有关企业:
为了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加强科技资源的流动性,根据《鄞州区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双创券使用及资金管理办法》(鄞科〔2021〕34号 ),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鄞州区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双创券(以下简称双创券)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双创券支持对象:国家、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双创券使用范围:
技术研发、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技金融、人才培训、创新创业。(具体细则见附件1:鄞州区2022年双创券支持范围)
三、提供服务的机构:
符合入库条件的服务机构,可登录“一券通”平台(www.yqtong.com)自主申请入库,由运营机构审核,经工作组确认并公示后入库。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成立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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