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为了鼓励我区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国际跨国公司、央企等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吸纳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助力我区企业实现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组织开展鄞州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资金(合作项目资助部分)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3月8日,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
二、资助范围及分类
注册在鄞州的企业依需求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际跨国公司和央企等开展的委托开发、联合攻关、成果引进等活动,由我区企业承担项目经费,在一定周期内进行的科技合作活动(纯软件开发类项目除外;合作双方或多方不能有关联关系)。
合作项目分为技术攻关类和技术成果转化类。技术攻关类项目是指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际跨国公司和央企等为解决企业关键性技术问题共同进行技术攻关,尚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的项目。技术成果转化类项目是指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际跨国公司和央企等通过技术交易实施的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三、资助条件
除符合本通知中的“第二条”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
(二)具有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
(三)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必要的自筹资金;
(四)具备项目实施产业化所需的基本条件;
(五)与合作方签署了项目技术合作合同书,合同金额需在10万元(含)以上并已按合同书约定支付了合作项目经费;
(六)项目的产业化实施地在本区;
(七)与合作方签订的项目技术合同书需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上登记认定。
四、申报材料
企业在申请项目资助时,应先通过“鄞州科技大市场”网站进行申报,在项目审核通过后,再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白卡纸胶装成册):
(一)《宁波市鄞州区科技合作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
(二)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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