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发展服务办,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培育发展我区科技服务业,促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根据《关于2021年鄞州区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1〕17号)、《鄞州区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鄞州区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申报分两类:科技服务业苗子企业、成长激励。新上规企业奖励以及引进企业奖励不需要申报。科技局将根据统计局数据,对于符合要求的直接予以补助。
一、总体要求
1、重点支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七大服务领域。
2、本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专业从事科技服务工作。
二、申报条件
苗子企业:
1、企业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已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且增长在20%(含)以上,财务状况良好。
3、企业具备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科研和管理制度健全,建有独立的科技服务台账。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成长激励:
1、申报对象为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1--11月份增幅高于全区平均(18.2%)并纳入科技服务业统计的规上企业。
2、建有独立的科技服务台账,管理制度健全,社会信誉良好。
3、同时企业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占比需要达到以下条件(企业本身无须研发投入的,不做占比要求):
上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占比高于6%(含);
上年营业收入在5000至1亿元(含)的,占比高于5%(含);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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