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镇(街道)科委、工业园区工业科技科、财审办(科),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19年鄞州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19〕6号)文件精神,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对有关项目进行审核、认定,经区政府批准,现将2019年度第二批科技创新券兑现经费下达给你们(见附件),共计123.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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