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强区的若干意见》(鄞党办〔2018〕28号)及《关于实施“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引进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全力推进“两高四好”示范区建设,引育一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现就2020年宁波市鄞州区“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引进支持科技服务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
紧紧围绕我区五大千亿级主导产业、五大五百亿级优势行业发展方向,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面向海内外引进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创业孵化服务和科技咨询服务等七大科技服务领域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提高鄞州区市科技服务水平、引领产业创新发展。
序号重点领域服务方向
1研发设计服务面向产业提供专业化的应用基础研究。
2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提供分析、测试、检验、计量等服务。
3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提供跨领域、跨区域、全过程的技术转移集成服务。
4知识产权服务提供知识产权代理、咨询、检索、分析、数据加工等基础服务和评估、交易、转化、投融资等增值服务。
5科技金融服务开展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服务。
6创业孵化服务以构建专业孵化器和创新型孵化器为重点,提升孵化培育新兴产业的服务能力。
7科技咨询服务结合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科技战略研究、科技评估、科技情报分析等专业的科技信息服务。
二、申报类型
“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分创业团队、创新团队、创业人才、创新人才4类,其中创业人才(团队)是指带项目、技术、资金来鄞州创办企业的人才(团队),创新人才(团队)是指受聘为鄞州企事业单位或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工作(服务)的人才(团队)。
三、申报条件
(一)创业团队
创业团队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来鄞州创业,创业项目符合鄞州科技服务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高端团队,具体条件如下:
1.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不包括顾问),近3年内来鄞创业或有意向来鄞创业。
2.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科技服务相关创业经历或曾在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企业(机构)担任过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突出的科技服务业绩。
其中,研发设计服务领域的团队带头人须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领域的团队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60岁,获得“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优先支持;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的团队带头人须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科技金融服务和创业孵化服务领域的团队带头人近3年须至少具有10个本领域内成功服务案例。
3.团队成员一般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3年以上科技服务领域从业经历,成员间知识技能结构合理,与创业项目关联度大。其中,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的团队成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3年以上知识产权服务领域从业经历。团队带头人或成员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服务相关奖项,牵头起草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优先支持。
4. 拥有自主实施的科技服务创业项目,创业项目商业理念先进、模式可行,具备市场化条件,未来市场预期较好;无严重影响项目开展的知识产权、经济等纠纷。
5.创办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团队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其持股比例超过20%且为第一大股东,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团队带头人及成员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创业团队须承诺创办的企业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鄞州。
(二)创新团队
创新团队是指以科技服务高端领军人才为核心,具有显著创新业绩或较强创新潜能,依托鄞州企事业单位或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有明确创新路线图,致力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高端团队,具体条件如下:
1.创新团队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近1年内来鄞州工作或尚未在鄞州工作,入选后均须全职在鄞州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鄞州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团队带头人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过相当于教授的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的科技服务企业(机构)担任过中、高级职务3年以上,具有突出的科技服务业绩。
其中,研发设计服务领域的团队带头人应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领域的团队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获得“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优先支持;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的团队带头人应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
3.团队成员一般应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3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团队组成结构合理,拥有项目合作经历或关联、互补性强,可稳定合作5年以上。其中,研发设计服务领域的团队中至少应有1名成员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的团队成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3年以上知识产权服务领域从业经历。团队带头人或成员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服务相关奖项的,牵头起草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优先支持。
4.拥有科技服务相关的创新成果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研究成果较为成熟或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方向性,能填补我区空白,具有市场潜力或能推动相关学科发展,能较好提升依托单位的经营业绩或创新水平。
5.依托的单位应具备较好的经营业绩或社会声誉,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资金、设备、场所等保障。
(三)创业人才
创业人才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来鄞州创业,创业项目符合鄞州科技服务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高端人才,具体条件如下:
1. 近3年内来鄞州创业,并在申报截止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2.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其中,研发设计服务领域的创业人才须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领域的创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获得“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优先支持;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的创业人才须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
3.具有科技服务相关的创业经历或曾在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企业(机构)担任过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有突出的科技服务业绩。其中,科技金融服务和创业孵化服务领域的创业人才近3年须至少具有10个本领域内成功服务案例。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服务相关奖项,牵头起草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优先支持。
4.项目技术较为领先,商业理念先进、模式可行,具备市场化条件;无严重影响项目开展的知识产权、经济等纠纷。
5.创业人才应为公司主要创办人、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在公司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承诺创办的企业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鄞州。
(四)创新人才
创新人才是指具有显著创新业绩或较强创新潜能,依托鄞州企事业单位或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有明确创新路线图,致力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高层次人才,具体条件如下:
1.创新人才来鄞州工作不超过1年或与依托单位签订意向合同且承诺在半年内到岗,入选后均须全职在鄞州工作,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鄞州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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