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科委、工业园区工业科技科,有关企业:
根据《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甬科计〔2018〕22号)文件精神, 现开展2019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企业在鄞州区行政区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鄞州区缴纳税费;
2、2018年度企业研发投入规范、单独建账核算(分项目和分类别),并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包括转让、赠予方式获得);
3、按时填报市统计局的科技统计报表,或者享受2018年度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
二、申报流程
注册登录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gram.sti.gov.cn),选择“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模块,在线填写《2019年度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并提交,同时上传以下附件资料: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kejiju/20191105/258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