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单位:
根据《鄞州区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科〔2019〕7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向我局申请并已使用的科技创新券按规定进行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对象
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创新券服务系统内符合兑现资格并完成使用及接收创新券的载体和企业。
二、兑现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本次受理截止时间:2019年9月28号;
受理地点:鄞州区科技局高新科807室。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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