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高校院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建设,保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评审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
2、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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