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鄞州区科技信贷风险池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18年5月11日
鄞州区科技信贷风险池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根据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设立鄞州区科技信贷风险池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风险池基金是通过科技银行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的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科技银行对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相关信贷融资服务中产生的损失进行风险补偿,为科技型企业承担有限代偿责任。
第三条 科技银行界定
参与科技信贷风险池基金合作的银行统称为科技银行,主要是指:经宁波银监局批准设有科技支行的银行。
第二章 基金管理
第四条 基金来源:
(一)区级财政资金拨款(包括基础规模和风险代偿后基金差额补充);
(二)利息等其他来源。
第五条 风险池基金分两期到位,首期规模为3000万元,第二期增加至5000万元,并选择一家科技银行设立专户。该帐户实行封闭式管理,账户内资金未经区科技局同意不得随意划转。
第六条 区科技局为风险池基金的主管部门,同时接受区财政局的监管和区审计局的专项审计。
第七条 基金性质:
(一)该基金为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不以盈利为目的;
(二)该基金为开放式管理,基金规模可以不断扩大。
第三章 支持对象
第八条 基金主要支持对象:
(一)区域范围:工商、税务关系在鄞州区范围内企业。
(二)企业范围(须同时满足):
1、在鄞州区注册纳税的企业法人,属于鄞州区重点扶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含培育库企业)、市级创新型初创企业、建有区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科技孵化企业、科技服务业企业等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其中科技服务业企业和其他企业须经过科技局“技术先进性”审核,方可纳入支持范围。
2、企业承诺在相关科技银行开立结算帐户。
3、企业原则上需成立一年以上,经营稳定,有自主研发能力,年销售不超过1亿元(含),且盈利模式具有可持续性,资产负债率最高不超过80%(科技孵化器企业等微型企业不受此条款约束)。
4、企业及主要经营者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以及无违法犯罪记录。
5、单个贷款企业在本基金项下的授信额度控制在500万元以内(含),其中科技孵化器内小微型企业单户不超过100万元(含),且用于企业正常经营项目,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含)。
第四章 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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