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园区)发服办(科):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及区委、区政府《关于2022年鄞州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2〕14号)和区经信局、财政局《宁波市鄞州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经信〔2022〕58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度鄞州区智能技术改造等项目(第二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行业条件:符合宁波市鄞州区产业投资导向目录要求。
(二)企业条件:企业在鄞州行政区内域内并在鄞州区注册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
(三)项目条件:
1. 重点鼓励类智能技改项目:固定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不包括土地费用,设备(软件)投资比重占到70%(含)以上,其中单体设备投资额在3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7%(不超过8%),给予最高400万元的补助;
2. 一般鼓励类智能技改项目:固定投资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包括土地费用,设备(软件)投资比重占到70%(含)以上,其中单体设备投资额在3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5%(不超过6%),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3.集成电路技改项目:固定投资500万元(含)以上(不包括土地费用,设备(软件)投资比重占到70%(含)以上,其中单体设备投资额在3万元以上)的集成电路技改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8%给予最高400万元的补助;
4.根据2021年“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以B类企业为基准,A类企业的补助比例增加1个百分点,C类企业的补助减半,D类企业不予享受补助。新上规等保护期情形参照B类执行。(本条不适用集成电路企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jingxinju/20221025/434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