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园区)发服办,各有关企业: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和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鄞经信〔2021〕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鄞州区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专项资金预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在鄞州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主要从事工业与信息产业制造、研发和服务相关的企业,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补助类型及申报条件
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申请企业须是制造业企业,在2021年—2022年首次取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证书,认证或发证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
2.机器换人应用
2021年度企业新购置台数不低于10台、投入额在200万元以上;符合“四减两提高”(减员增效、减能增效、减污增效、减耗增效,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优质品率)要求;在智能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等方面建设成效显著。
3.国家、省级、市级项目
2021年—2022年在企业数字化转型领域里,经区经信推荐,列入国家、省级、市级的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大数据产业发展、“城市大脑”典型应用、行业云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广应用等试点示范项目。
4.工控安全
经认定的信息安全服务商在2021年—2022年对区内制造企业或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信息(工控)安全诊断咨询。
申请企业须是制造业企业,在2021年—2022年首次取得工控安全贯标认证证书,认证或发证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
5.企业上云
(1)企业上云产品须符合《浙江省企业上云考核认定标准(修订)》和《浙江省企业上云水平评估标准(修订)》(浙经信设施〔2018〕233号)。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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