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园区)发服办,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推动我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分层级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提升扩面,跟踪、掌握一批实施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开展车间数字化转型、提升工厂智能化能级等智能制造领域技术改造项目情况,推动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引导创建“未来工厂”标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智能企业群体项目
(一)项目范围
2021年度全区前期、新开工、续建或竣工的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
(二)项目要求
1.填报企业必须是在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质量、安全、信誉等不良记录,具有部署实施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并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
2.项目要求在2020年(含)以后开工建设,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3.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和建筑费用,限于外购硬件设备、软件和技术服务,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投资原则上在1000万元以上;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投资原则上在700万元以上。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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