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鄞州区“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引进文化(体育)人才和团队公告

朗读
为促进鄞州区文化(体育)事业快速发展,为全力推进“两高四好”示范区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力量、精神支撑和文化引领,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强区的若干意见》(鄞党办〔2018〕28号)和《关于实施“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引进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意见(试行)》(鄞党办〔2019〕28号),现就2019年“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引进文化(体育)人才和团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在社科理论、新闻宣传、出版传媒、文化艺术、文创经营管理、体育等六大领域,引进并重点支持一批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来鄞州创业创新。
二、引进对象
面向海内外引进文化(体育)领域品德优良、业务精湛、成就突出、享有盛誉的人才和团队。其中社科理论领域重点引进在相关领域掌握学术话语权,在学术研究、政府决策、社会治理、国际事务等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才和团队;新闻宣传领域重点引进在新闻工作中具备较高政治素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知识结构全面、知识领域宽广,具有丰富的新闻专业技能、较高的调查研究和采访表达能力,善于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属于全媒型、专家型的人才和团队;出版传媒领域重点引进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在业务、技术技能、经营管理、教学科研等方面具有领军、带头能力的人才和团队;文化艺术领域重点引进影视、音乐、文学、戏剧、舞蹈、工艺美术等门类具有较高艺术水准,能够解决鄞州文艺繁荣发展瓶颈问题,改善文艺队伍结构和提升文艺发展水平的人才和团队;文创经营管理领域重点引进熟悉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业务及其规律,在文化创意产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有独到创新之处,能够带来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人才和团队;体育领域重点引进在国际竞技体育领域具有高水平的运动员或能够培养具有国际一流水平运动员的带训教练和团队。
三、申报类型
2019年“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文化(体育)人才和团队分4类,其中创业人才(团队)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来宁波创办文化(体育)企业的人才(团队),创新人才(团队)是指受聘为鄞州企事业单位或有法人资格社会组织工作(服务)的人才(团队)。
四、申报条件
(一)“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文化(体育)团队
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申报项目能填补鄞州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空白,提升综合竞争力,引领文化(体育)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创业创新团队。具体条件为:
1.创业团队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19年5月15日,年龄界定下同),熟悉文化(体育)相关领域和规则,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文化(体育)相关的创业经历且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或曾在国内外知名文化(体育)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
(2)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不含顾问),一般应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均须有3年以上的文化(体育)领域的从业经历,均为2016年5月15日后来鄞州工作或尚未在鄞州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创新能力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成员间知识技能结构合理,拥有合作经历或与创业项目关联度大。
(3)团队项目商业理念先进、模式可行,具备市场化条件,拥有自主实施的文化(体育)创业项目或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体育)领域创新成果,无严重影响项目开展的知识产权、经济等纠纷。
(4)团队在鄞州注册创办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团队带头人(自然人)须为团队创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持股比例超过20%且为第一大股东;团队带头人及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创业团队须承诺创办的企业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鄞州。
2.创新团队
(1)团队带头人应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曾在国内外知名文化(体育)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或技术创新职务,在文化(体育)领域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不含顾问),应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3年以上的文化(体育)领域的从业经历,均为2018年5月15日后从区外引进,专业结构合理,拥有项目合作经历或关联、互补性强,可稳定合作5年以上。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入选后均须全职在鄞州工作,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
(3)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体育)创新成果且自主实施。
(4)团队依托的单位应具备较好的经营业绩或社会声誉,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资金、设备、场所等保障。
(二)“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文化(体育)人才
申报对象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有较高专业水准,能够破解鄞州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瓶颈问题,改善文化(体育)人才队伍结构和提升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水平的创业创新人才。其中创业人才是2016年5月15日后从区外来鄞州创办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为公司主要创办人、第一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创业人才须承诺创办的企业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鄞州;创新人才为2018年5月15日以后来鄞州工作或尚未在鄞州工作,入选后应全职在鄞州工作,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具体条件如下:
1.社科理论人才。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社科理论领域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拥有社科理论领域博士学位或正高以上职称;(2)获得过国家级荣誉称号,或在国家机关、国家级社会团体、国际组织担任过重要领导职务;(3)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本专业领域有影响的学术奖项二等奖以上;(4)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过省部级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并结题;(5)近三年在国家核心社科理论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篇以上;(6)其他在社科理论研究实践领域具有突出贡献的学者和专家。
2.新闻宣传人才。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新闻宣传系统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拥有新闻传播学博士学位或正高以上职称;(2)在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等方面,获得过国家级新闻奖项二等奖、省级新闻奖一等奖三项以上奖励;(3)在新闻宣传领域贡献突出,获得过“长江韬奋”奖、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等荣誉,或获得过省级(含副省)“双十佳”新闻工作者、优秀新闻工作者等荣誉;(4)在省级以上主要媒体从事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等业务核心岗位工作超过5年;(5)其他在专业领域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在社会上和受众中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新闻工作者。
3.出版传媒人才。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出版传媒行业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拥有出版传媒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正高以上职称;(2)获得过省部级出版奖项二等奖及以上;(3)在国内外著名出版传媒机构担任过重要管理或技术职务超过5年;(4)由所服务的出版传媒机构按照不超过该机构去年全职员工总数2%比例推荐,且完税后年收入超过全市上一年平均收入5倍以上者;(5)其他对出版传媒行业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行和贸易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
4.文化艺术人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入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的文艺人才;(2)获得全国常设性文艺奖项单项奖或第一完成人;(3)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4)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5)在国家级或地区举办的著名文艺比赛中获得单项前三名;(6)在音乐、影视、文学、戏曲、曲艺、书法、工艺美术等领域拥有某项成熟技能或特殊技艺,达到行业内领先水平的;(7)其他鄞州文艺发展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5.文创经营管理人才。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文创领域从业超过3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拥有文创经营管理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正高以上职称;(2)在国内外著名文创机构担任重要经营管理岗位5年以上;(3)由所服务的文创机构按照不超过该机构去年全职员工总数2%比例推荐,且完税后年收入超过全市上一年平均收入5倍以上者;(4)其他在文创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突出业绩,在业界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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