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3〕99号)文件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公开征集鄞州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建设主体4个,具体征集要求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围绕科学还田及高效离田技术进行创新实践,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田块、收储场地、利用主体等,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可操作、能落地的秸秆利用模式。
二、建设要求
1、建设规模。种植粮油作物50亩以上,其中离田利用10亩以上。
2、生产管理。建设主体要对生产信息、农作物种植情况、秸秆产生情况进行完整详实记录。
3、技术展示。基地内要展示打捆离田资源化利用、科学还田肥沃土壤、秸秆包膜饲料养畜、秸秆腐熟肥料化及其他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1种以上,并有专人负责技术实施和数据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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