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夯实秸秆离田利用基础,进一步完善我区秸秆综合利用体系,根据《宁波市2023年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甬农发〔2023〕41号)及《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版)》(甬农发〔2023〕29号)等文件及相关工作要求,公开征集鄞州区2023年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主体1个,具体征集要求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不同区域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特点、市场需求、交通情况等,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收储容量原则上不少于1000吨,具有秸秆收储必要的设施设备,可实现周边秸秆打捆、收储、转运等作业。
二、建设标准
(一)科学选址
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选址应做到周边秸秆资源丰富,交通和水源便利;避开高压线和村庄,确保存储安全。收储中心用地,可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地和废弃地,也可以纳入设施用地范畴,做好相关审批手续。
(二)建设规模
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规模要求能够收储1000吨以上的秸秆。用地规模宜在2亩以上,其中仓储设施面积宜在1000平方米以上。
(三)材料选择
仓储设施宜为钢结构仓储大棚。建设规范可参考如下:半敞开式库房,四周可以设防雨围墙;主体结构为H钢,跨度18米以上,檐高6米以上;棚内地面平整,有条件的可进行地面硬化;保持四周开放通风,利于秸秆存放散热。
(四)配套设施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地磅及秸秆检测、收集、打捆、加压、装卸、运输等设备。
(五)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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