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甬财农〔2021〕1342号)、《关于印发〈2022年宁波市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主体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技〔2022〕5号)等文件精神及市局指导性任务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局党委同意,公开征集鄞州区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化肥定额制施用)示范项目试验示范实施主体2个(粮油作物1个,经济作物1个),具体征集要求如下:
一、示范试验内容
示范方集成推广应用配方施肥、有机替代、缓控释肥应用、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绿色高效施肥技术模式,开展化肥定额制技术及配方肥、缓控释肥等新型高效肥料应用肥效试验1至2个。
参照省定化肥定额制施用标准定额限量施肥,示范方内化肥减量施用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有机替代化肥及新型高效肥料应用措施面积均达90%以上;实现粮油作物化肥减量10%以上,经济作物化肥减量20%以上,同时实现产量增加。
二、示范要求
1、建设规模。申报对象粮油作物连片示范面积不少于100亩,经济作物连片示范面积不少于20亩。示范方内全面实施规模主体化肥减量施用技术,化肥减量施用技术覆盖率≥95%。按照省定《主要作物化肥定额制使用标准参考指导》要求,核定示范方内化肥最高施用量。
2、生产管理。示范主体落实化肥实名制购买,覆盖率100%;对生产信息、肥料施用档案进行完整详实记录;在醒目位置竖立符合要求的试验示范标牌标识,并适时组织现场观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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