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有关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及财政管理办:
根据《鄞州中心城区未征用河流租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鄞农发〔2019〕188号),现将2021年度鄞州中心城区未征用河流租赁资金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河流租赁,本次下达资金共计173.8164万元,具体单位及金额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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