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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涉农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专班方案 鄞农发〔2021〕67号

朗读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局属各科站:

  为切实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涉农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涉农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架构

  在区农业农村局涉农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涉农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制订的工作机制和具体职责分工(具体参照鄞农发[2021]51 号),全面开展我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涉农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八个专项工作组,其中办公室组成人员1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下设3个工作小组,设小组长3名,以专班形式开展工作。

  二、专班主要职责

  负责牵头协调落实中央二轮环保督查、长江办、区生态办、区“五水共治”办、区美丽办、农业农村水环境治理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创建、“无废城市”创建等上级布置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三、专班成员职责分工

  (一)综合协调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专班各项日常工作的运行;负责与上级、区级相关部门及局内相关科站的联系协调工作;起草文件材料、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任务、组织考核督查、统计材料上报等工作;负责各类涉农综合问题库及涉农污染地图的绘制与管理工作。小组长史红霞(兼),成员王玉追、徐婕、徐思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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