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农业农村发展扶持政策》(鄞农发【2020】87号)文件精神,对销售额连续两年达到1亿元(含)、2亿元(含)、3亿元(含)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我区宁波微萌种业有限公司和浙江七码头集团有限公司2家单位2019年和2020年连续2年公司销售额超过1亿,每家企业拟奖励10万元,共计拟奖励资金20万元(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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