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有关镇财政管理办及农业农村办: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鄞农林发[2018]231号)的要求,2020年11月4日,我局联合区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四家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点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经专家现场打分,四家单位均通过验收。现根据验收结果将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点专项补助资金下222.3778万元,具体单位及金额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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