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局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浙江省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农人发[2020]4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首要位置,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每一位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操守进行核实。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参加“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助力农业生产保供和农民持续增收中敢担当、技术精、有作为的专业技术人员,本次职称评审中将予以适当倾斜。
(二)坚持职称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一般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做到信息、程序、结果公开。
(三)执行继续教育规定。按照《浙江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农人发[2019]7号)要求,申报人员近三年(2017-2019年)的继续教育情况必须达到细则规定的申报要求。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只接收专业技术人员在市级相应的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生成的《公需、专业科目登记证明》。
三、申报程序和形式
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正高级工程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通过个人申报(专家举荐)、单位审核、评委会推荐后上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做到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完备。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核对原件,并签署“核对无误”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形式。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
1、纸质材料报送。各单位将纸质材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经区农业农村局和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送市农业农村局评委会初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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