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局属各科(站):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鄞防〔2020〕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农业企业复工指导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工原则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分类指导、稳步有序原则开展分批复工。
(一)优先复工企业。属于优先保障范围的农业龙头企业,主要包括粮油生产、蔬菜种植、畜禽养殖等重点生鲜农产品生产供应及农产品物流配送、商贸流通的农业企业。
(二)稳步复工企业。饲料生产、农产品加工、农资销售等具有重要保障功能的农业企业以及出港捕捞渔船。
(三)控制复工企业。宠物诊疗机构、农旅融合类农业企业、农家乐等休闲农业经营主体。
(四)连续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全面做好企业防疫工作方案,新增返岗人员必须符合相关防疫规定,才能上岗。
二、复工流程
(一)企业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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