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有关镇财政管理办及农业农村办: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鄞农林发[2018]231号)的要求,现将验收通过的第二批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点专项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本次下达资金72.2222万元,具体单位及金额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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