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有关镇农办、街道农业科:
根据《鄞州区高素质新型农民扶持办法》(鄞政办发〔2014〕35号)精神,为做好高素质新型农民培育扶持工作,现就2019年高素质新型农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自主创业申报: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中专毕业后从业满3年、大专毕业后从业满2年、本科毕业后从业满1年,且种养殖规模达到规定标准的职业农民。
2、聘用大学生申报: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聘用就业的全日制大学生。
3、延长扶持申报: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自主创业者、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聘用大学生,符合《扶持办法》延长扶持条件的高素质新型农民。
二、工作及材料要求:
镇农办、街道农业科要落实专人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组织工作,严格审核申报对象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yinzhouqunongyenongcunju/2019/0314/224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