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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留下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科室,各上级部门派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指导协调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促进各专业工作小组责任更明确、业务更具体、分工更专业、工作更高效,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留下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7日
留下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每半年召开街道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研究提出街道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工作意见;
每月召开安管员例会,由安委办主持召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各村(社区)安管员参加,贯彻上级精神,分析安全形势,交流工作情况,推广先进经验,培训业务知识等;
根据上级政府(部门)要求或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安委会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重要专题事项。
二、检查制度
重点时期检查: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点事件期间及根据上级政府(部门)有关检查要求由安委办牵头组织开展大排查和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日常检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专业工作小组)须安排专人对本行业(领域)、区域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每月向安委办报告检查情况,领导年度带队检查不少于2次。
三、报告制度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专业工作小组)每年两次(半年、全年)向街道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有关工作成效纳入科室、村(社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四、督查制度
安委办每年两次(半年、全年)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的方式对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内部督查;
安委办牵头不定期组织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督查情况、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整改情况报安委会主任。
五、宣教制度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本行业(领域)、区域的宣传计划和培训计划。安委办牵头定期对安管员进行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微型消防站进行演练,每年不少于6次。
六、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由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并落实专人专责,对因工作履职不力或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况对主要负责人、具体责任人诫勉谈话或建议纪检部门启动问责机制。
七、预警制度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每半年分析报告本行业(领域)、区域安全生产形势和风险因素,对高危风险及时预警。
安委办根据上级通报、领导批示指示、其他地区发生重大事故情况以及本地工作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向安委办成员单位发出预警。
八、值班制度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节假日、应急响应期间值班制度,联络员要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
九、应急制度
安委办牵头制定街道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根据本行业(领域)、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的细化预案,每年演练不少于1次。
十、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街道对各村(社区)、科室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各项制度情况及履职情况,将计入考核成绩。
委员会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科室,各上级部门派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指导协调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促进各专业工作小组责任更明确、业务更具体、分工更专业、工作更高效,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留下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7日
留下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每半年召开街道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研究提出街道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工作意见;
每月召开安管员例会,由安委办主持召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各村(社区)安管员参加,贯彻上级精神,分析安全形势,交流工作情况,推广先进经验,培训业务知识等;
根据上级政府(部门)要求或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安委会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重要专题事项。
二、检查制度
重点时期检查: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点事件期间及根据上级政府(部门)有关检查要求由安委办牵头组织开展大排查和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日常检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专业工作小组)须安排专人对本行业(领域)、区域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每月向安委办报告检查情况,领导年度带队检查不少于2次。
三、报告制度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专业工作小组)每年两次(半年、全年)向街道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有关工作成效纳入科室、村(社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四、督查制度
安委办每年两次(半年、全年)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的方式对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内部督查;
安委办牵头不定期组织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督查情况、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整改情况报安委会主任。
五、宣教制度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本行业(领域)、区域的宣传计划和培训计划。安委办牵头定期对安管员进行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微型消防站进行演练,每年不少于6次。
六、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由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并落实专人专责,对因工作履职不力或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况对主要负责人、具体责任人诫勉谈话或建议纪检部门启动问责机制。
七、预警制度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每半年分析报告本行业(领域)、区域安全生产形势和风险因素,对高危风险及时预警。
安委办根据上级通报、领导批示指示、其他地区发生重大事故情况以及本地工作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向安委办成员单位发出预警。
八、值班制度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节假日、应急响应期间值班制度,联络员要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
九、应急制度
安委办牵头制定街道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根据本行业(领域)、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的细化预案,每年演练不少于1次。
十、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街道对各村(社区)、科室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各项制度情况及履职情况,将计入考核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