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有关科室,各在象施工、监理企业:
今年一季度以来,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呈多发态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2013年1月20日,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北仑区春晓街道龙湖滟澜海岸2号地块I标段工程发生一起钢管坠落引起的物体打击事故,导致1人死亡;2013年3月8日,宁波高新区鑫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镇海区古塘丽景安置房四期工程塔吊安装时发生塔吊倒塌,导致1人死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建安办〔2013〕4号)、市住建委下发了《2013年宁波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甬建发〔2013〕71号),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2013年象山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4月28日
2013年象山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住建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状及年度工作安排,特制定2013年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健全危险源和隐患的辨识、监控、排查治理和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治理建筑施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有效遏制和防范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排查治理依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的通知》(建质〔2013〕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质〔2012〕6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有关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排查和整改。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及重点
(一)排查治理范围:
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论证和执行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一线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领导带班制度的贯彻执行;
9.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三)排查治理重点
将预防高处坠落、建筑机械伤害和施工坍塌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作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开展以防范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和高大支模架事故为重点内容的治理,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及履职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检测检验、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
4、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支模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核、审批、交底及验收使用等情况;
5、高处作业和“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以及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6、施工人员居住工棚、临时设施及临时活动用房搭设、验收、使用情况;
7、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审核、审批、验收及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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