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山县涂茨镇黄沙塘12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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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涂茨镇黄沙塘12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2年3月21日 至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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