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试行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温财预〔2004〕17号
发文机构:温岭市财政局预算科 |
关于试行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市级各部门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编制部门预算,使部门预算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经研究,决定对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行考评和奖励。现将有关考评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及对象
先进单位范围:市级编制部门预算的一级预算单位。
先进个人范围:所有负责或参与预算编报工作的人员。
二、奖项设置
1、先进单位若干个。
2、先进个人。设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三、评比标准
(一)预算编报工作先进单位标准
1、落实部门预算编制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分工明确,职责到位。(10分)
2、认真执行部门预算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根据预算编制办法和要求,“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合理编制预算。(50分)
(1)认真核实基础数据,不存在数据失真及虚报、瞒报或有意漏报行为;(15分)
(2)结合国家收费政策,实事求是地预测各项收入;(15分)
(3)根据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支出。(20分)
3、按时上报预算资料,报送的预算资料整齐、规范。(25分)其中: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