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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若干意见

2021-06-28 温岭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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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若干意见

温政发〔2006〕17 号

发文机构:温岭市人民政府

 

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若干意见

我市是一个水资源紧缺地区,人均水资源量仅为709立方米,是全省人均水平的33%。面对我市缺水现状,开展节约用水工作显得尤为紧迫。为倡导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令第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发〔2004〕36号)、《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和《温岭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以党的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指导,采用法律、行政、经济、工程和科技等手段,建立新的水资源配置制度,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全社会节约用水的积极性,加快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转变,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实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贯彻执行《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在不降低人民生活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前提下,通过法律、行政、经济、工程、技术等措施,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实现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加快改变用水的结构型、生产型、消费型浪费的现状,不断提高供水保证率,创造优良的节水环境,把我市建设成节水型城市。

二、实施原则

(三)统一管理,优化配置。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处理好农业与工业、服务业,城镇节水与农村节水的关系。

(四)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制定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分阶段组织实施,明确任务与工作重点。

(五)注重基础,完善机制。加强基础工作,强化取用水许可管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配套,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达到水量有保证、水质有改善的实效。

(六)适当扶持,加强指导。结合各地实际,市节水办提供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并予以适当扶持,不断总结经验,发挥示范作用。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

(七)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应急节供水预案。市节水办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全市水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需求,编制市节约用水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全市各供水单位和高耗水企事业单位应制订完善应急节供水预案。

(八)开展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当地水资源情况指导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高效益节水型农业。农业用水户因地制宜采用管道输水、渠道防渗和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措施。

(九)进行工业节水技术改造。严格执行国家经贸委颁布的《限制高耗水项目目录及淘汰落后的高耗水工艺和高耗水设备目录》。对直接排放冷却水或工业用水的企业,推广空气冷却器、干法空气洗涤法、原材料的无水制备等工艺。通过技术改造,在四年内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

(十)全面推行各种节水技术、设备和器具。现有供水企业要在供水管网普查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供水管网维修和更新计划,加大新型防漏、防爆、防污染管材的更新力度,供水管网漏失率要在5年内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供水企业供水管网漏失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节水器具名录和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名录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会同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依据国家标准《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T18870-2002)有关规定确定后公布并执行。

(十一)制定计划,在三年内分期分批改造宾馆、学校等高用水单位卫生器具。城市园林绿化应当选种耐旱型花草树木,公园、花园、房屋建筑物的成片绿地应当采用穴灌、滴灌、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进行灌溉。园林、环卫部门和公共消防栓产权人和管理人应当对绿化、环卫、消防用水设施加强管理,防止水泄漏流失或者被移作他用。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用水管理,严格分离饮用水与工程生产用水水源,实行分质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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