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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温岭市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温水【2010】127号
发文机构:温岭市水利局 |
各镇、街道,局属各单位,各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水利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0]28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水利普查的通知》(台政发[2010]28号)文件精神和温岭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普查组织机构建设,全面推进第一次全市水利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温岭市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温岭市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市政府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我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组成人员
主 任:黄旭伟 党委委员
副主任:江再永 党委委员
潘如云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成 员:叶小顺 办公室
苏俭军 规划科
杨振西 水政水资源科
颜学军 三防办
王 钧 工管站
章明光 设计分院
赵传朋 河道所
林森茂 监察大队
冯明富 水保站
潘献华 海塘所
王云鹏 行政审批科
郭妙增 节水办
赵 挺 水文信息中心
林宗南 测量队
三、工作机构
温岭市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4个业务组、6个专项普查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
(一)业务组
1、综合组:负责水利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总体推进、制度建设,以及经费预算管理、办公文秘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组长:陈聪明。
2、培训宣传组:负责水利普查培训方案制定、普查人员(含镇、街道普查指导员和村普查员)的培训组织等水利普查培训工作的实施和检查指导,水利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水利普查工作的信息管理、网页建设等工作。组长:林丽。
3、技术组:负责水利普查工作的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以及水利普查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督促检查,联系专家指导组组织开展技术咨询和成果验收等工作。组长:江敏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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