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县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关于文成县住宅区公建配套幼儿园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
文成县住宅区公建配套幼儿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住宅区公建配套幼儿园(以下简称配套幼儿园)建设保障机制,合理有效使用学前教育资源,根据《温州市住宅区公建配套幼儿园管理办法》(温政办〔2013〕171号)要求,结合文成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文成县城镇、农村新社区住宅区公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 配套幼儿园是国家对教育事业的政策性投资,属国有教育资产。县发改、国土资源、住建、财政、教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 规 划
第四条 新建配套幼儿园布点以《文成县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幼教部分2012—2020年)》为依据。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教育设施布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居住区规划设计,合理布局。配套幼儿园设置规模根据城镇化人口集聚、城镇人口机械增长、流动人口子女入园等实际情况,应按不少于10生/百户的标准落实建设用地,人口集聚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百户指标”(城镇居民按每户3人口径统计,见以下附表)。对非成片开发地块的零星住宅建设或组团开发区域(小区开发建筑面积均未达到15万平方米或未达到5000人规模的),要根据规划标准和区域居住人口测算的生源数量,结合实际另行规划预留出幼儿教育用地;开发区块如有个别未达到配套规模的,可根据需要将幼儿园集中规划在邻近较大区块内,原则上配套幼儿园服务半径为500米。住宅区在规划评审时,应邀请县教育局参加。如配套幼儿园建在住宅小区内的,应功能独立,与住宅小区其他用地界限明确,并单独提供出入口。
文成县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模标准
百户 指标 | 户数 (户) | 班级数 (班)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备 注 | ||
合计 | 生均 | 合计 | 生均 | ||||
10生 | 850—1650 | 6 | 3215 | 17.86 | 2242 | 12.46 | 30人/班 |
1651—2500 | 9 | 4655 | 17.24 | 3187 | 11.80 | ||
2501—3300 | 12 | 6010 | 16.69 | 4042 | 11.23 | ||
3301—4500 | 15 | 7510 | 16.69 | 5053 | 11.23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文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wenchengxian/20210530/11963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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