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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虞区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1-11-08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现将《上虞区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科学技术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21年6月17日


上虞区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实施细则


为扎实推进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大力探索新形势下人才引进使用新机制和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

把握“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和长三角一体化新机遇,围绕我区主导产业的发展需求,开展重点项目攻关,建立“英雄不论出处,谁有本事谁就揭榜”的引才用才机制,力争突破一批产业短缺技术、替代进口技术和“卡脖子”技术,加快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的深度融合,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科技支撑。

二、活动安排

1.建榜。重点聚焦八大产业集群和优先发展产业,摸排产业、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科研难点、技术堵点,建立“揭榜挂帅”项目库。在此基础上,编制《上虞区“揭榜挂帅”关键核心技术需求榜单》。攻关项目申报主体为全区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的高新企业、人才企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等。项目攻关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申报主体所有。

2.发榜。在全球青年科技领袖峰会(或区级以上人才科技活动)上向全球发榜,并通过各级新闻媒体、新媒体和依托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站、“引才大使”、科技服务机构等渠道广泛发布榜单公告,充分吸引国内外高校院所和创新人才积极参与。

3.揭榜(发榜后6个月内)。揭榜对象为国内外具备技术攻关能力的高校院所、企业、创新人才和科研团队等。按照“谁能干就让谁干”的原则,积极支持海内外有能力的机构、团队、个人参与攻关项目,推动需求方、揭榜方加强对接洽谈,由需求方自主择优确定揭榜人才团队。双方达成合作意愿后签署合作协议。

4.评榜(揭榜后1个月内)。对成功揭榜、联合开展攻关的项目,区科技局对投资额进行预审,并参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组织评审择优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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