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学(含下属中学),有关民办中学:
根据绍兴市2008年中考工作意见和我市2008年教育事业规划,为进一步落实市教体局2008年工作思路,现提出2008年初高中招生工作意见,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中招生
(一)高中招生对象和条件
1、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招收户籍在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年龄不超过十七周岁(1991年9月1日后生)的历届初中毕业生,单报职业高中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2、招生条件:五项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在5P及以上,省一级重点普高须在2A3P及以上,普高体育特招生、体育特长生的“道德与修养”素质测评在P及以上;具有一定文化素质,能坚持学习。下列人员不能报考普通高中:
(1)高中(含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已被高中录取过的学生。
(2)初中已毕业,2007年9月1日以后在初中插班重读或旁听的历届生。
(3)未能按市教体局规定办理休学手续的留级生。
(二)高中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根据全市普通高中事业规划要求和绍计价[2004]79号文件精神,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如下:
学 校 |
招 生 数 | 招生班级数 | 每校招生数 | ||||
计 划 生 | 特招生 | 择 校 生 | |||||
体艺普特招生 | 体育 特长生 | ||||||
春晖中学 | 700 | 14 | 467 | 体5、普35 | 12 | 181 | |
上虞中学 | 900 | 18 | 657 | 体5、普35 | 12 | 191 | |
东关中学 | 450 | 9 | 353 | / | 6 | 91 | |
崧厦 中学 | 普通班 | 405 | 8 | 306 | / | 4 | 95 |
音美班 | 45 | 1 | 26 | 美6、音4 | / | 9 | |
丰惠中学 | 400 | 8 | 309 | / | 4 | 87 | |
小越中学 | 400 | 8 | 293 | / | 4 | 103 | |
城南中学 | 800 | 16 | 554 | / | 6 | 240 | |
华维学校 | 500 | 10 | 220 | / | / | 280 | |
合计 | 4600 | 92 | 3185 | 90 | 48 | 1277 |
注 :①计划生、择校生招生比例如遇省市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②如遇特招生、体育特长生生源不足时,则该指标列入计划生录取。③春晖中学中加班单独自主招生50人。
2、职业高中:详见《2008年职业教育事业规划》。
(三)高中招生原则及收费标准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招生,其原则为志愿优先、择优录取。
2、高一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华维学校计划生收费标准参照公办普高计划生的最高标准执行。
(四)考试科目、分值及各科考试时间
2008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实行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学业考试满分为760分,考试科目及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科学200分、社会·政治100分、体育40分。各科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社会·政治各100分钟。综合素质评价分为综合评语和测评等第,测评等第分为A、P、E三等,测评工作按虞教体字[2008] 27号文件执行。
(五)考试范围及命题要求
各学科考试范围按照省教育厅教研室编制的《2008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和绍兴市教育局教研室制订的《绍兴市200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文化考试补充说明》执行。
(六)考试日程
日 程 | 上 午9:00—11:00 | 下 午2:30—4:10 |
6月14日(星期六) | 语文 | 社会·政治 |
6月15日(星期日) | 数学 | 英语 |
6月16日(星期一) | 科学 | / |
(七)报名时间和要求
报名日期与报考中专日期相同,应届生报名由原毕业学校负责,在外市借读的应届生及历届生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中学报名,并在备注栏注明“应、历届生”字样。
报名时考生需按规定交纳报考费,并需填写报名卡和高中考生调档卡。
(八)高中录取原则和办法
1、高中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录取顺序为:普通高中计划生—普通高中择校生—小越中学(职高教学点)—“3+2”高职—职业高中。
2、普通高中计划生录取办法:①同一批次定向生录取。录取学校为春晖中学、上虞中学,按计划生的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由市教体局根据中考成绩和志愿逐校录取。具体办法另发。②同一批次统招生录取。录取学校为春晖中学、上虞中学、城南中学、华维外国语学校、东关中学、崧厦中学、丰惠中学、小越中学,最多可填报四个志愿,即录取第一志愿为主,第二、三志愿(并列志愿)为辅,第四志愿为服从志愿以作参考,先在第一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再从第二、三志愿中高于第一志愿5分(含5分)投档。③在相同志愿、相同总分的情况下,以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得A多者为优先,如仍有并列,则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再有并列,则按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顺序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3、择校生录取严格执行省“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要求,录取方法同计划生录取方法一样,由教体局统一录取,并在新闻媒体公布各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4、特招生办法另发。
5、崧厦中学音美特长生录取原则:综合分满分为1100分,其中专业成绩为340分,文化成绩为760分,在报考崧厦中学音美班考生中,确定文化成绩最低线,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提前单独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