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丁宅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要求清理下管溪(丁宅段)河道的报告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下管溪畚斗湾至丁宅拦水坝地段的卵石进行清理。
二、清理卵石不得使用挖砂机,也不得利用挖掘机与筛砂机搭配使用,只能采用铲车、挖掘机配合运输车辆。卵石清理过程不得影响水利及交通设施,不得影响排灌。
三、卵石清理过程,采用先表层、后深层,由溪中心向两侧挖掘的顺序,不得在下管溪行洪滩地内作堆放场地。清理期限内,中标者应按投标规定的方量,把标的内卵石全部清运出下管溪行洪滩地。
四、清理过程应结合堤防加固加高,两岸堤防平均加高0.5米,使之达到十年一遇标准。畚斗湾至丁宅大桥上游30米段,清理卵石平均挖深1.7米;丁宅大桥上游30米处至丁宅拦水坝段,平均挖深0.5米。具体按照清障平面图、断面图所确定的深度、宽度进行。
五、岸坡加固结合卵石清理同步进行,在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施工,具体按设计图纸实施。
六、卵石清理工作必须在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完成。汛期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七、卵石清理过程中,你乡应加强对丁宅拦水坝的监测、保护,拦水坝加固方案另行报批实施。
八、你乡应加强日常管理,疏浚清理过程应接受水利部门的监督,结束后须经水利部门验收。
附件:下管溪(丁宅大石埠至丁宅大桥段)疏浚工程咨询
上虞市水利局
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河道 清障 批复
抄送:市府办、市国土资源局,郑建庆副市长
上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4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