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上虞市上浦闸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办公室:
你办《关于报送上虞市上浦闸总干渠渠首段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书的报告》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中确定的水土流失预测的时段划分、方法和内容。
二、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54万平方米,其中项目建设区8.16万平方米,项目直接影响区1.38万平方米。
三、同意报告中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分区防治措施与进度安排。
四、原则同意上报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核定水土保持追加概算总投资77.5059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1496万元。
五、必须严格按照报告中的施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六、该项目由上虞市水土保持监督站负责监督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在项目竣工验收时,由上虞市水利局主持,一并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
上虞市水利局
二○○四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总干渠改造 水保方案 批复
抄送:绍兴市水利局,市府办、市发计局、市财政局、市水土保持监督站
上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4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