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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浦镇人民政府关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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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上虞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现就我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与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各项机制,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新路子,不断提高科学监管能力,使全镇人民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食品市场秩序日趋规范,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提高,从而促进全镇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努力按照“二清、三明、四体现”的示范乡镇建设要求踏实工作。

1、有效预防和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杜绝四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建立和培育无化害农产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大力推动“农产品加工推进计划行动”,推广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方式,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活动。无公害基地生产的农产品其农药、抗生素和有害生物残留合格率达到100%;加强放心农资经营管理。

4、发挥汤浦工商的功能,积极配合督查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经营企业、餐饮业,重点检查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配合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5、重点抓好辖区内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行农村家宴申报管理制度。

6、连锁超市商品配送率达到60%以上,其中:⑴食品配送率达到80%以上,农村连锁便利店覆盖面达到70%以上;⑵行政村、学校放心店覆盖面达到100%;⑶70%以上的放心店实施加盟连锁,食品品种配送率达到95%以上;⑷消费维权监督站(点)规范化创建达到100%

二、工作内宾

(一)建立完善综合监督网络

各行政村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网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人和工作经费。具体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日常监管有记录、各类台帐健全,镇政府将对具体工作人员加以培训,持证上岗,建立考核激励制度(另发)。努力形成汤浦工商所抓标准体系建设、产品质量测量检测以及违法案件查处,镇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1、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做好农产品质量认证和产地认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活动,对粮食、蔬菜、瓜果等种植和畜禽、水产品养殖实施系统监管,杜绝“二高”农药使用;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农产品检测。

2、强化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监督。镇政府与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配合开展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专项整治,小作坊监管覆盖面达到100%,有效遏制无证照生产加工现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肉制品、卤制品、豆制品和水产品放心工程。

3、狠抓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现代化流通网建设,在“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实现全覆盖目标的基础上,再巩固、提高和发展,加强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鼓励发展连锁加盟。配合做好商场、超市、小店等食品经营单位的商品市场准入管理,提高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配合开展保健食品和校园食品专项整治,依法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摊点,抓好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建设,全面达到规范化要求。

4、加强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在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抓好镇中、镇小、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创建工作,开展集体食堂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餐饮业、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农村厨师培训,全面实施农村家宴申报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中毒知识的宣传教育,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责任制落实。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快速反应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健全群众监督和投诉举报制度,让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工作,实施群防群控。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在集镇、各行政村设立食品安全信息栏和公示栏、质量承诺、消费者投诉处理及不合格产品下柜、召回、销毁等制度。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20084月—6月)。制定全镇食品药品示范镇创建实施方案及评价标准,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各村、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创建领导小组,召开相关会议,及时制订具体工作计划。630日之前将创建领导小组名单和工作计划上报镇创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7月—11月)。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的各项工作。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适时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812月)。各村、各单位要及时完成示范创建工作的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要求对照《评价标准》开展自评,并于20081220日前将总结材料与自评情况上报镇创建办公室;迎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结合年终考核的基础上对各村、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镇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专门研究部署,按照目标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各自责任,明确一把手是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镇政府将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行政村的综合考核指标。

(三)依靠载体推进。各村、各单位要运用多种载体,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通过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倡导企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通过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通过抓好食品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三网”建设,不断建立起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营造浓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形成社会良好氛围是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前提。各村、各单位要经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关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道创建工作动态和食品信息;要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作用,搜集发布信息,征求消费者意见,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的互动机制。

 

 

 

00八年七月十五日

 

抄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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