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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OO七年度防汛防旱工作的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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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属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切实做到防汛防旱工作领导、组织、责任、措施、物资、预案的全面落实,确保今年安全度汛,从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各村(居)、单位要把防汛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急行动起来,强化防大汛抗大灾意识,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做到防患于未然。我镇虽已建成曹娥江一线标准堤,但整体防御标准还不高,水利基础设施仍相对脆弱,水库及山塘隐患较多,排灌设施状况不佳等。因此,当前要对堤塘、水闸、泵站、山塘、水库等迅速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险工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除险加固,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行之有效的防汛抢险方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别要抓紧抓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力争在梅汛前完成主体工程,满足安全度汛的需要。在抓好防汛工作的同时,不能忽视防旱抗旱,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尤其要做好山塘、水库的蓄水、用水等有关管理工作。要做好预防连续大旱的思想准备,确保生产、生活用水的需要。

二、加强领导。各村(居)、单位要把防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贯彻防汛工作实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制。要建立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组织好抢险队伍,发生险情时能拉得出打得响,并随时听从镇防汛指挥部的安排和调度。通过去年行政村规模调整,村干部及防汛辖区都相应有所变动,因此,必须加强领导,对本辖区内(特别是新辖区)的各防汛地段要落实好包干人员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防汛抢险是全民的义务,人人都有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和责任。要强化村(居)、单位的防汛意识,一旦发生险情,各村(居)、单位必须迅速组织和发动全体人员投入防汛抢险。

三、明确职责。继续实行辖区防汛包干责任制。各村(居)、单位对本辖区内的防汛包干地段要迅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在5月15日前全面完成冬春修扫尾工程,确实不能完成的要落实度汛措施,对病、险、隐患工程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早除险,对堤塘上、水库大坝上的天打洞、雨淋沟、滑坡地段要迅速组织力量加以修复,对塘脚、塘坡、坝脚、坡坡种植的作物要立即予以清除,确保安全度汛。镇防汛指挥部所属各分指挥部要组织全体人员详细了解、熟悉本辖区包干地段的情况,并督促做好险工隐患工程的修复工作。镇政府将于5月底再次对防汛地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给予通报。

四、做好准备。要扎扎实实做好防汛抢险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如草包、编织袋、竹簟、木桩、铅丝、锄头、铁耙等),并落实专人负责保管,不得移用。由于今年气候反差较大,黄河、长江水位明显降低,因此汛期气候状况可能比较复杂,发生较大洪水的可能性较大,影响我们的台风次数将有所增加,因此,要根据防大汛抢大险的需要,备好防汛物资,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备齐备足防洪抢险物资。镇政府准备于5月底对沿江各村应储备的防汛物资进行一次检查,届时未备好的村要说明原因(沿江各村应储备的防汛物资数量见附2)。

五、加大宣传。要加强对《水法》、《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的宣传,进一步加大水政执法力度。对各种破坏水利设施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对河道、堤塘、水库大坝、溢洪道上设障及未经批准占用河道影响引洪、排涝的要及时制止,已经占用的要坚决给予清除。对确需占用河道、堤塘且不会严重影响防洪、引洪、排涝的,由占用单位或个人申请,镇农技信息中心实地踏看,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各村(居)、单位的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名单及防汛准备工作和落实情况,须于5月30日前书面上报镇农技信息中心。

 

附:1、镇机关干部防汛包干地段及分工安排

2、沿江各村(居)应储备的防汛物资数量表

3、各村(居)及有关单位防汛工作职责

4、梁湖镇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5、梁湖镇防御洪水预案

 

 

                                                梁湖镇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下载:附5表4.doc
附件下载:附5.doc
附件下载:附2.doc
附件下载:附5表6.doc
附件下载:附3.doc
附件下载:附5表5.doc
附件下载:附4.doc
附件下载:附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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