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事项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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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法定实施主体: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实际实施主体: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处理处室: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窗口 |
垂直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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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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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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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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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依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城市道路占道、挖掘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7]136号) |
收费标准: |
一、市区: 1、经营性占道:主干道0.5/天·㎡,其他道路0.3元/天·㎡; 2、施工、堆物及其他占道:主干道0.3元/天·㎡,其他道路0.2元/天·㎡; 3、行车占道:主干道0.3元/天·㎡,其他道路0.2元/天·㎡; 二、建制镇、集镇所在地: 依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城市道路占道、挖掘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7]136号) |
年检情况: |
无 |
设定依据: |
一、市区: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30条、第31条《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29条、第30条 二、建制镇、集镇所在地: 依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城市道路占道、挖掘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7]136号) |
文件名称及文号: |
虞编[2006]4号 |
申报条件: |
1、符合公安交通管理的要求; 2、符合城市道路管理的要求; 3、按时恢复道路原状、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 |
申报材料: |
1、申请书; 2、平面位置图; 3、有关部门意见。 |
受理地点: |
上虞市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
办理流程: |
受理、踏勘、审查、决定 |
咨询/联系电话: |
82009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