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了切实加强镇机关干部对镇机关的值班责任制,确保全镇的信息畅通和镇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建立本值班制度。
1、机关干部对镇机关的值班既是应尽义务,更是工作职责,因此每位值班人员必须树立防范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值班的自觉性。
2、镇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由党政办排定,每天保证有5—6名干部值勤。每名干部每月在镇住勤不少于3天。
3、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必须在值班室值班,除外出本市区开会、工作及遇特殊情况经值班组长准假外,其余一律不准擅自缺席。
4、值班人员一律必须在镇机关住宿值班,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遇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及时向书记、镇长报告。
5、各值班组长必须作好值班记录,详细记录值班情况,值班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由本人签到,不得代签。
6、为严肃值班人员的值班纪律,出台值班住勤考核办法(详见镇党委2007第9号文件) ,并切实对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