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盖北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上虞市盖北镇兴昌至盖山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报告》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规模及工程布置
1、同意对盖北镇兴昌村长约1150m与盖山村长约510m的河道进行全线疏浚、护砌及两岸绿化建设。
2、同意河道依原有河岸线布置,河底高程确定为2.0m。其中兴昌河河道底宽为9m,盖山河河道底宽依原有河岸线。
二、工程等别及设计标准
1、同意本工程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及《防洪标准》(GB50201-94)。同意河道设计标准按二十年一遇最大一日雨量一日排出。工程等级为I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四级。
2、同意初设采用的设计依据、标准。
三、河道断面结构
同意采用设计方案一作为河道护岸型式。
四、施工组织设计及工期
同意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同意本工程建设工期为5个月。
五、工程管理
同意报告中的工程管理设计方案。
六、工程概算
同意初设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核定本工程概算为199.3445万元。
七、其他
1、疏浚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临河住房安全。
2、河道疏浚过程中的废弃土方应合理进行处理。
上虞市水利局
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河道 工程 批复
抄送:市府办、市发计局、市财政局,严副书记、郑副市长
上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5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