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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虞市国土资源局2006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机关各科室、单位及各分局:

现将《上虞市国土资源局2006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虞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岗位目标  责任制考核  实施意见

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共印25份


上虞市国土资源局2006年度岗位目标

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系统内部管理,明确岗位职责,细化、量化岗位目标考核,充分激发和调动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开拓进取、爱岗敬业意识,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局年初制订的各项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意见。

一、考核方式

实行每月考核、每月公布。局考核督查小组每月对机关各科室、单位及各国土分局进行考核,各科室、单位及分局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分岗位任务、重点工作、政治业务学习、行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制度遵守等六个方面。

三、考核办法

1、考核设基本分100分,其中岗位任务30分,重点工作10分,理论学习10分,行风廉政建设20分,依法行政10分,遵守制度20分。考核采取倒扣分办法,单项扣完为止。

2、考核由监察室牵头,建立专门考核小组,各有关单位配合并提供准确考核数据。

3、考核统计办法为:科室、单位及分局集体考核得分=本单位岗位任务得分+中心工作得分+理论学习得分+行风廉政建设得分+依法行政得分+遵守制度得分。

4、对单位内个人的考核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和实施,机关各科室、单位及各分局必须认真考核,考核结果每月5日前报局监察室审定备案,并据此兑现月考核奖。外调人员划归原借出单位考核,拿单位平均奖。

5、月考核奖视情每季兑现一次,奖金额度另定。

6、月考核结果与市政府年度考核奖相挂钩,并作为年终评比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每个单位的月考核平均分即为该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得分,市政府年度考核奖按单位实际得分计奖,单位内个人发平均奖。

四、考核计分

(一)岗位任务(30分)

认真按时保质完成月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及局下达的每月工作重点。具体评分为:一是考评小组评分15分。根据各科室、单位及各分局月初制度的工作计划及局领导布置的重点工作,由局考评小组逐项对照,按实扣分。二是科室与分局互评15分。重点考评宅基地复垦、造田造地、土地整理;重点项目土地征收、用地预审、农转用资料组件上报;具体项目供地;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执法巡查和信访调处;矿山复绿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开展、配合、落实情况。机关科室、单位主要评议各分局按照局整体工作进度安排,具体工作进度及落实情况;分局主要评议各科室的工作业务指导、团结协作、工作效率等情况。

不按时(每月3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的,各扣1分。

(二)重点工作(10分)

由局领导对各科室、单位及各分局的每月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突出性工作、阶段性任务等进行评分,取平均分。

(三)政治业务学习(10分)

1、认真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每周逢一交流、逢四学习,做到每次组织学习交流、每次有记录。凡督查发现不组织集中学习的,每次扣2分;记录不全,每次扣0.5分,没有记录的每次扣1分。

2、认真组织参加局组织的集中辅导培训及召开的各类会议,做到每次会议不缺席、学习效果好。凡无故缺席的每人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扣0.5分,业务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下每人每次扣1分。

(四)效能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20分)

1、按照局提出的行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各分局认真制定本单位的行风廉政建设计划,严格按计划开展活动,并做到每次活动有记录。凡分局没有建立行风廉政建设计划扣3分,没有按计划开展活动或活动无记录的每次扣1分;局机关个人作出行风廉政书面承诺,不承诺的每人次扣1分。

2、各分局按要求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环节、收费标准和承诺期限。每少一项扣1分;机关各科室、单位做好《办事项目须知》及《依法行政手册》的内容修订、提供工作。内容提供不真实的,扣2分;不按时提供的,扣2分。

3、认真落实机关、国土分局领导和土管员分片驻点联系服务制,并做好服务登记和反馈,建好服务台帐。凡没有建立分片驻点联系制度的扣1分,没有建立服务台帐的扣1分,基层和企业服务要求没有及时反馈的扣1分。

4、系统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局制定的行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凡出现因服务态度差或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等,一经查实,每次扣5分;因工作作风、服务效率等原因引起投诉(含临聘人员),经查属实的,每次扣3分;被上级部门或新闻媒体曝光通报的,每次扣5分。

(五)依法行政(10分)

1、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按照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要求,严格执行一次受理制、书面告知制、承诺服务制度。凡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实施一次受理制或书面告知制的扣1分;每发现一次超承诺服务的扣1分。

2、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办事。凡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差错、失职、渎职等不依法行政行为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具体根据监察室每月督查和机关各业务科室每月业务审核、抽查等结果评分。

3、严格执行执法巡查和信访调处责任制。凡不按要求组织开展执法巡查的每次扣1分;出现重大违法案件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的,每次扣2分;不按要求报结涉土信访的,每次扣1分;调处后出现多次重复访或越级访的,每次扣1分。

(六)遵守制度(20分)

1、认真遵守台帐管理制度(包括手工台册和计算机软件台帐),做到台帐登记及时,数据准确。凡未按时登记或数据明显失实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2、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做到每日按时考勤并有记录。凡经督查发现无故缺勤的,每人每半天扣2分;无故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扣1分;节假日值班无故缺勤的,每人每次扣1分,擅离值班岗位经查实的,每人每次扣0.5分;不按规定指示人员去向或故意乱摆他人去向牌的,每次扣0.5分;突击性工作、中心工作不按时到岗的,每次项扣1分。

3、认真遵守请销假制度。做到请销假有书面申请,未经请假擅离岗位按旷工论处,每旷工半天扣2分。请假不办理书面手续或不报办公室备案的论旷工处理。

4、认真遵守上班工作制度。凡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或参加除集体活动以外的娱乐活动,每发现一起扣3分;同志之间闹不团结,且公开争吵的每人每次各扣2分。

5、认真遵守卫生制度,保持办公室环境整洁有序。凡在检查中发现办公室放置无序的扣1分,办公室卫生较差的扣1分。

6、认真遵守系统办公自动化管理及门户网站管理制度,主动维护办公自动化系统并做好“门户网站”的相应管理工作。凡不按要求使用、维护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不按要求提供“门户网站”相关业务资料的,每次扣1分。

7、严格遵守公共财产管理制度,珍惜、爱护公共财产,降低机关行政成本。凡经发现人为故意损坏公共财产的,每次扣0.5-2分;凡不注意节电、节水、节纸和其他浪费行为的,视情扣0.2-0.5分。

8、严格遵守信息考核制度,每月向局办公室报送2条以上信息或每月被各类新闻媒体或局信息采用刊登1篇以上信息,每少一篇扣1分。

9、严格督查考核制度。机关各科室、单位及各分局对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考核、不搞平均主义,有关科室严格履行考核督查职能。凡不严格考核搞平均主义的每次扣1分,不履行本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明确的考核职责的每次扣2分。

五、考核奖罚

1、考核按照“月考月积”的原则,局考核小组每月组织考核,每月进行汇总,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和各分局分别统计确定考核分值,并按考核得分确定每个单位的每月集体考核奖额度(月集体考核奖=单位月考核得分×月考核分值×单位人数),各单位根据每个工作人员的考核得分,确定个人奖金分配方案。

2、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相统一的原则,为体现岗位职责,一般干部按实计奖,中层副职干部按单位平均奖上浮30%、中层正职干部按单位平均奖上浮50%,领导班子成员按一般干部平均奖上浮80%。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月考核奖:

①因公除外,当月累计事假超过7天、病假超过15天的;

②当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

③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局书面告诫以上处分的;

④局督查过程中,个人累计扣分超过10分的;

⑤其他党委研究决定取消其当月考核奖的。

4、当年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按有关规定扣奖。

六、考核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机关各科室、单位及各分局要高度重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把岗位目标月考工作作为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的动力来抓。局成立岗位目标责任制月考季兑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任水雨任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同时成立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小组,由徐荣华同志任组长,机关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及各分局党支部书记为成员,负责日常的考核和督查工作。各科室、单位及国土分局也要明确责任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抓好考核工作。

2、规范管理,强化督查。局考核小组要每月对机关各科室、单位及各分局进行不定期的考核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督查结果每月通报。各科室、单位及各分局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力度,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严格考核,务求实效。机关各科室、单位及各分局要按照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考核制度,要落实专人,做好日常考核记录,确保考核工作细化到岗、量化到人,考核结果真实可靠,反映现状。局监察室要及时做好每月的考核结果汇总工作,每月进行公布,通过考核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OO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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