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民委、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创建平安、稳定的教育大环境。根据省、绍兴市部署,按照虞政办发[2004]213号《关于开展上虞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十月中旬开始,组织为期两个月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广泛发动,深入排查,严厉打击,切实整改,推进“平安上浦”创建活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进一步改善,师生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教书充人的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实施步骤
1、制订计划,广泛宣传。
为进一步抓好抓实此项工作,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文卫、政法、工业副镇长为副组长,教育、卫生、宣传等线同志组成的上浦镇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我镇本次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进行广泛宣传,让学生、家长、教师以及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各界人士都行动起来,身体力行,群策群力,为保障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根据市政办发[2004]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对我镇这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主要是对我镇下属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内外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分析,并及时疏导处理,超前化解和预防,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内的食堂卫生、宿舍管理、门卫值班、校舍及进出通道、楼梯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进行逐一检查,对进出学校的道路、渡口等存在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的场所进行有重点的排查,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严禁超载超速及非法运营现象的整治,严防交通事故的出现。严历打击、侵害师生权益和破坏校园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场所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现行侵害师生,破坏校园治安秩序的刑事、治安案件要依法从重打击,从而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
3、落实措施,提高整治力度
⑴加强教育。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教育,增强安全防范能力,按高安全防范的自觉性,同时加大对学生装家长的教育,从而形成人人重视、参与和支持安全工作的局面。
⑵加大宣传。各学校要加大法制、法律、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自防自救,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要充分运用学校的宣传阵地和课堂教育,课外活动,加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⑶加强管理。按照整治与巩固并举的方针,各校应着手制定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门卫、值班、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内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定期检查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⑷实行考核。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对在这次集中专项整治中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校园及周边治安存在突出问题的学校要给予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以推进这项工作深入开展。
⑸搞好配合。在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的协调下,依靠政治、城建、文化、卫生、妇联等部门形成综合治理合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各种不利因素,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从10月中旬至10月底,主要是建立班子制定计划。
2、集中整治,建章立制阶段。从11月上旬至11月中旬,主要是对所属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进行全面整治。
3、督促验收、总结提高阶段。11月下旬,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总结经验,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部署做好上级有关迎检工作。
上浦镇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十一月四日
报:市府办、市教体局
送:上浦警务室、上浦卫生院、上浦文广站